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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東離職股權怎麼辦

一、自然人股東離職股權怎麼辦

自然人股東離職股權怎麼辦

股東辭職的,只是辭去在公司的職務,其股東身份及所持有的股權不受影響。

如果股東願意退出股份,可以將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後將股權轉讓給股東之外的人。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權轉讓申報以下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3、股東會決議。

4、股權轉讓協議書

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

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股東是企業的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需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複印件;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複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8、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東即可

在這裏提醒一下,如果該股東是該公司的核心人員,那麼肯定會有競業協議,股權的保留不保留還得召開股東大會決定,如果該股東並不是公司的核心人物,那麼股權可以轉給他人。不轉的情況下,公司有收益會給股東進行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