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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併怎麼分類

企業合併怎麼分類
企業合併按照法律形式,有以下合併種類:
(1)吸收合併,吸收合併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企業合併成一家企業,其中一家企業將另一家企業或多家企業吸收進自己的企業,並以自己的名義繼續經營,而被吸收的企業在合併後喪失法人地位,解散消失。
(2)創立合併,我國公司法》也稱新設合併。創立合併是指幾家企業協議合併組成一家新的企業。也就是説,經過這種形式的合併,原來的各家企業均不復存在,而由新企業經營。
(3)控股合併,控股合併指一家企業購進或取得了另一家企業有投票表決權的股份或出資證明書,且已達到控制後者經營和財務方針的持股比例的企業合併形式。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 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標籤:企業 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