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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税申報繳納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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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市場中,股權轉讓是普遍存在的,股東們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進行股權轉讓。我們知道,股權轉讓是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税的,才能得到有關部門的批准進行股權轉讓。那麼,你知道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税申報繳納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嗎?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大家解答吧。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税申報繳納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税申報繳納的辦理流程

國家税務總局《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税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已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公告規定,具體實際操作要求如下:

個人轉讓股權過程中,被投資企業、扣繳義務人和納税人應按照規定期限報送相關資料和辦理扣繳(納税)申報。

1、被投資企業應當在董事會或股東會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與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會議紀要的原件及複印件。同時填報《被投資企業股權變動情況報告表》。

2、被投資企業發生個人股東變動或者個人股東所持股權變動的,應當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含有股東變動信息的《個人所得税基礎信息表(A表)》及股東變更情況説明。

3、扣繳義務人應於股權轉讓相關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股權轉讓扣繳申報之前),將股權轉讓的有關情況報告主管税務機關。填報《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

具有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二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扣繳義務人和納税人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股權轉讓(扣繳)納税申報時,還應當報送以下資料,並填報《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

1、股權轉讓合同(協議)原件及複印件;

2、股權轉讓雙方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按規定(被投資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採礦權、股權等資產佔企業總資產比例超過20%的,主管税務機關可參照納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淨資產或土地房產等資產價值評估報告的原件及複印件;

4、計税依據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

5、主管税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如屬於計税依據偏低情形,應根據不同情形報送以下資料:

1、公司(企業)章程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股東名冊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出資證明書原件及複印件、認股書原件及複印件或其他能夠證明股權原值的資料原件及複印件;

2、轉讓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上月末的企業資產負債表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供受託人有效身份證照原件和複印件、扣繳義務人或納税人與受託人之間簽訂的委託協議原件;

重點提示: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文第十九條 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税以被投資企業所在地地税機關為主管税務機關。

要提交兩個授權委託書:

(1)納税人與受託人之間簽訂的委託協議原件,即轉讓方的每個股東與受託人(經辦人)簽訂的。

(2)受讓方(即扣繳義務人)委託被投資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與被投資企業簽訂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此委託書的作用是,可在被投資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進行個人所得税明細申報後,打印個人所得税的完税證明;若選擇受讓方代扣代繳的,則受讓方要辦臨時税務登記證,以零散税源方式打印税票,無法進行個人所得税明細申報,也就打印不出個人所得税的完税證明來,所以通常採用委託被投資方代扣代繳方式)

4、股權轉時按照規定支付有關税費的,應提供相關税費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5、根據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的規定,以下屬於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情形的,應提供:

(1)被投資企業因國家政策調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導致低價轉讓股權的,應提供相關政策依據(包括文件名稱、文號、主要內容等);

(2)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的,應提供結婚證、户籍證明、户口本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其他證明資料原件及複印件,或能夠證明贍養、撫養關係的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3)有相關資料充分證明轉讓價格合理且真實的本企業員工持有的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內部轉讓的,應提供相關法律、政府文件或企業章程規定的原件及複印件。

通過文中的介紹,相信大家對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税申報繳納的辦理流程已經有所瞭解。由此可以看出,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税申報繳納主要的流程是相關證明資料的提交,以及資料的填寫。如果經過一系列的流程下來之後,符合規定的條件,並獲得相關部門的審批就可以進行股權轉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