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繳期限未屆至股東要承擔連帶責任嗎?
股權4.61K
律師解析:出資期限未屆滿股東是要承擔責任的。我國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除此之外,受讓股東對轉讓股東的瑕疵出資也連帶承擔補足出資的法律責任。理由是股權轉讓後,原股東將自己的股東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了新股東,新股東已經客觀上成為股東權利與義務的承受主體。原股東在轉讓股權時,有義務向受讓方披露全部與股東身份有關的信息。
一般來説,企業股東承擔的責任包括:
1、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誠實信任;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資本,這是股東的主要義務;
3、遵守公司章程;
4、公司註冊後、不能擅自抽回出資額或者抽逃出資;
5、追加出資額的義務及出資額的填補義務;
6、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
7、其他法定義務。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認繳範圍內對於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股東需要承擔的責任與義務主要有:
1.出資(按時足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2.遵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
3.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利益;
4.不得濫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責任損害債權人利益。
相對應的,股東權利如下:
1、參加股東會或者大會,行使表決權;
2、參與分紅的權利;
3、查閲、複製權;
4、優先認購權;
5、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的權利。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除此之外,受讓股東對轉讓股東的瑕疵出資也連帶承擔補足出資的法律責任。理由是股權轉讓後,原股東將自己的股東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了新股東,新股東已經客觀上成為股東權利與義務的承受主體。原股東在轉讓股權時,有義務向受讓方披露全部與股東身份有關的信息。
一般來説,企業股東承擔的責任包括:
1、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誠實信任;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資本,這是股東的主要義務;
3、遵守公司章程;
4、公司註冊後、不能擅自抽回出資額或者抽逃出資;
5、追加出資額的義務及出資額的填補義務;
6、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
7、其他法定義務。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認繳範圍內對於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股東需要承擔的責任與義務主要有:
1.出資(按時足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2.遵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
3.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利益;
4.不得濫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責任損害債權人利益。
相對應的,股東權利如下:
1、參加股東會或者大會,行使表決權;
2、參與分紅的權利;
3、查閲、複製權;
4、優先認購權;
5、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的權利。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
合夥人企業如何分股份
律師解析:通常合夥的股權分配是按照出資比例,將100%的股權分割,出資一樣的話就是均等分,不一樣就是誰出的多,誰佔的股份多。如果其中有技術入股或者專利入股的,需要將其技術折算成資金,再重新分配。一方有技術投入也可以適當增加股份分配。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六...
-
無法還清借款質押股權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以及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
-
怎樣執行債務人認繳未出資股權
律師解析:針對債務人認繳未出資的股權,公司可以向法院請求債務人,即義務股東承擔出資責任,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
-
股權回購後怎麼處理
回購股份後,一般會形成庫藏股。庫藏股通常是公司收回已經發行並未被註銷的本公司股票。它不能作為一項資產,“公司成為自己的股東”是不允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註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