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中分割股權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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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股權分割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合夥企業中的出資,另一方不是該企業合夥人的,當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其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對方時,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的,該配偶依法取得合夥人地位;
(二)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受讓權的,可以對轉讓所得的財產進行分割;
(三)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但同意該合夥人退夥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可以對退還的財產進行分割;
(四)其他合夥人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又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視為全體合夥人同意轉讓,該配偶依法取得合夥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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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是否可以是自然人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是發起人要求半數以上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發起人的人數應當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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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產生的欠錢糾紛管轄法院要怎樣確定?
律師解析:分兩種情況,如果股權轉讓糾紛涉及到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是因股權轉讓協議產生糾紛,則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可以書面協議的方式確認管轄法院,但僅限於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法律依據:《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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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出質後如何轉讓?
律師解析:股權出質後一般是不能轉讓的,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轉讓的可以轉讓。根據法律規定,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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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承認股東享有股權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公司不承認股東享有股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股東應當以公司為被告,與案件爭議股權有利害關係的人作為第三人。股東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已經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