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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一個公司,股東需不需要承擔以後得虧損風險

股權3.23W

公司經營過程中,難免有虧有賺,賺錢的時候分錢就好了,但是虧損的時候,股東要不要補足呢?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後,以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的債務,無論是否參與經營,都以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的虧損。所以説,一般情況下,股東不需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不足虧空的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入股一個公司,股東需不需要承擔以後得虧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