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公司設立

分公司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營業執照的辦理流程有以下幾步:
第一步、核准名稱。確定公司類型、名字、註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後,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失敗則需重新核名。需要1-3個工作日。
第二步、提交資料。核名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範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之後,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通過後會收到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需要5-15個工作日。
第三步、領取執照。預約當天攜帶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辦理營業執照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複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複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複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項目的,應當在報送批准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公司名稱報送批准。

分公司營業執照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