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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吊銷原因

公司註銷有內部和外部兩方面的原因,內部原因例如公司經營不善,市場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銷、撤銷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公司撤銷分公司的,應當自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申請註銷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登記機關核准註銷登記後,應當收繳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分公司吊銷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