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公司解散

長期不和公司解散,股東可以要求解散嗎

長期不和公司解散,股東可以要求解散嗎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類:一類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類是強制解散的原因;一類是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解散是否導致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因國家而異,我國實行“先散後算”的體制,只有清算完成後,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滅。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股東要求解散公司可以嗎

股東可以要求解散公司。股東提議召開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權的多數股東形成決議,同意解散公司。股東會決議形成以後,公司自行組成清算組,結清公司債務,剩餘財產按股權所持比例分配。解散公司也是股東退出拿回投資的一種方法。公司連續2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在經營管理上發生嚴重困難的。股東在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上進行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股東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