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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認定公司惡意註銷逃避債務

怎麼認定公司惡意註銷逃避債務
律師解析:1、公司解散時未通知債權人、未進行清算或者提供虛假的清算報告等方式註銷公司的,可以認定為惡意逃避債務。
2、公司在符合一定的條件下,可以註銷公司的,公司註銷後,法人資格就會消失,公司就會終結,而有些公司通過註銷惡意逃避債務。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