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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變更登記的日期有何規定

一、公司變更登記的日期有何規定?

公司變更登記的日期有何規定

(一)公司變更名稱的,必須在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天內申請變更登記;

(二)公司變更住所的,必須在遷入新住所前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三)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必須在自變更決議或才決定作出之日起30天內申請變更登記;

(四)公司變更註冊資本的,公司增加註冊資本必須在自股款繳足之日起30天內申請變更登記;若減少註冊資本,必須在自減少註冊資本決議或者決定作郵之日90天后申請登記;

(五)公司變更經營範圍的,必須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天內申請變更登記。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先行審批項目的,必須在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30天內申請變更登記;

(六)公司變更類型的,必須按照擬變更的公司類型的設立條件,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變更登記;

(七)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必須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天內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必須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天內申請變更登記;

(八)因公司合併、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必須自合併、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90天后申請變更登記。

二、公司變更登記需要哪些資料?

(一)《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二)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 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三)按章程的規定,提交股東會對變更登記事項形成的決議(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提交 股東的書面決定),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簽署;

(四)公司原章程原件,修改後的新章程原件(1份,載明修改日期,法定代表人簽字及公 司蓋章);

(五)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提交在報紙上刊登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 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説明;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註冊資本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 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七)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雖然公司的相關事宜是可以進行更改改變的,不過對於具體更改的操作,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是有嚴格的限制條件的,公司變更登記的日期有何規定?具體的變更事宜中又需要哪些資料?上文已經進行了詳細的解答,希望對您會有所幫助!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臨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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