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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税人適用税率

一般納税人的税率從低往高分別是0%、6%、11%、17%這四類徵收率,根據其行業不同,適用的徵收率也有所不同。
一般納税人税率適用範圍:
一、一般納税人0%徵收率的適用行業為進出口貨物。
二、一般納税人6%徵收率的適用行業包括現代服務業、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鑑證諮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
三、一般納税人11%徵收率的適用行業包括陸路運輸含鐵路、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服務、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其他郵政服務。
四、一般納税人17%徵收率的適用行業包括銷售或進口貨物,但另有列舉的貨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一般納税人適用税率

法律依據:《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條

增值税納税人(以下簡稱“納税人”),年應税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以下簡稱“規定標準”)的,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税人登記。本辦法所稱年應税銷售額,是指納税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徵增值税銷售額,包括納税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税評估調整銷售額。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簡稱“應税行為”)有扣除項目的納税人,其應税行為年應税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納税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税行為年應税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