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和創業板有什麼區別
創業板和新三板的區別:
定位1: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指主板之外的專為暫時無法上市的中小微企業和新興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給,在資本市場中佔據着重要的位置。新三板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企業。
區別2:服務對象
創業板門檻高於新三板,低於主板和中小板,小而美的企業上不去。新三板正是服務於這些增長迅速、有前途,又無法在滬深上市的企業。
區別3:制度規則
新三板具有鮮明特點:財務不設門檻,協議成交、做市商,包括研究中的競價交易三種方式均可選擇,這是都是創業板不具備的。
區別4:上市標準
創業板: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可連續計算);
(二)股票經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
(三)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新三板: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淨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範經營;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十條國家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應當遵循政策性導向和市場化運作原則,主要用於引導和帶動社會資金支持初創期中小企業,促進創業創新。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設立和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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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新三板上市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着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枱交易網絡和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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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線下協議轉讓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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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份發行股權登記日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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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資產重組的基本規定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