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經營者是指
《反不正當競爭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者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常見的經營者包括:自然人、經濟組織、各種法人等。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
法律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條
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 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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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當競爭法經營者的義務
在涉外貿易當中,經常出現一些不正當競爭的情況。這裏的不正當競爭,可能背後就有相關政府或者政府部門撐腰,這是為了損害他國利益採取的一種不正當手段,同時也是各國和各國際經濟組織嚴厲打擊的一種行為,因此各國才會採取各種措施來反不正當競爭,維護本國的利益。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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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企業不正當競爭
市場經濟是以利益最大化為內在驅動力。但是在市場競爭中,為了追求經濟利益,一些經營者和其他的參與市場參與者違反誠信公平等原則,違反法律規定,採取不正當的方式進行競爭,如商業毀謗、商業賄賂、侵犯商業祕密、虛假廣告。不正當競爭是對正當競爭行為的違反和侵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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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當競爭第六條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羣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治安管理的任務主要有四方面,維護社區治安秩序維護社區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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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體是什麼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體是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市場競爭中,採取非法的或者有悖於公認的商業道德的手段和方式,與其他經營者相競爭的行為。法律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三條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