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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轉包

政府採購轉包

轉包和分包是工程建設中的常見現象,這樣可以加快工程的完成速度,但是如果接受轉包和分包的公司並不能及時完成,就會因此產生轉包分包糾紛。所以,在轉包和分包的時候要諮詢檢查公司的資質。分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的行為,該總承包人並不退出承包關係,其與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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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中標後轉包給別人有問題責任是誰的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中標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採購單位不予退還其交納的投標保證金;情節嚴重的,由財政部門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採購活動,並予以氦亥份酵莓寂逢檄撫漏通報:(一)中標後無正當理由不與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簽訂合同的;(二)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在投標文件中未説明,且未經採購招標機構同意,將中標項目分包給他人的;(三)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