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結算超出合同價如何解決
工程款糾紛律師解答3.11W
律師解析:工程結算超出合同約定的價格,要根據實際施工的情況分析。
1、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
2、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3、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
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
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價款結算參照本解釋第三條
規定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約定按照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請求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鑑定的,不予支持。
1、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
2、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3、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
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
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價款結算參照本解釋第三條
規定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約定按照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請求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鑑定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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