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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項目營銷策劃服務合同

通用項目營銷策劃服務合同

通用項目營銷策劃服務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和《民法典》及相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所開發經營或擁有的 (地塊編號,實際名稱以地名辦核准為準,以下簡稱為本案)提供營銷策劃服務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 定義

1.1 營銷策劃服務:指是受託方為委託方提供決策參考,其中相當大一部分屬軟科學研究,凡屬工程設計、工程驗收、技術轉讓等實質性技術活動不屬此類合同調整。它主要發生在項目營銷實施之前及其中。其次,房地產開發項目營銷策劃屬於決策服務,合同履行的結果僅為委託方可供選擇的方案報告及企劃設計。除合同另有約定之外,委託方將受託方提出的諮詢報告和意見付諸實施所發生的損失,受託方不承擔責任。受託方負責提供該項目營銷策劃方案、廣告企劃設計服務,並按合同約定收取費用的行為。

1.2 服務規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務應緊密配合甲方項目營銷推廣需要,應對甲方實現項目銷售目標形成幫助,服務過程中乙方應積極響應並嚴格按甲方要求的質量及進度,完成服務範圍內甲方交付的各項工作,甲方將視乙方服務的成效結果、工作進度及服務態度評估考核乙方服務品質。

1.3 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潤、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 物業概況

2.1 樓盤位置:係指位於 ,甲方所屬房地產項目。

2.2 甲方已通過土地有償轉讓,合法取得本案的土地使用權證和規劃許可證,並依法開發,建築物性質為 。

3. 服務方式、服務期限、服務內容

3.1 服務方式:甲方委託乙方提供本案的營銷策劃服務。

3.2 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一年時間。乙方應當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策劃方案書面報告。

3.3 服務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4. 服務價格及費用結算

4.1 本案營銷策劃服務費用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該等費用已包含策劃人工費、税金等一切費用且不因任何因素上浮。

4.2 雙方同意費用結算方式為合作期間,在乙方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度營銷策劃服務工作,並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前提下,甲方每月15日前支付乙方服務費人民幣 萬元/月(大寫: 元整/月)。

4.3 乙方必須在甲方支付服務費前的十五天提供等額服務費發票,甲方確認發票及乙方帳户信息到位的情況下,在約定時間內支付服務費。

5. 雙方權利義務

5.1 甲方權利義務

5.1.1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策劃工作,及時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有關的本項目營銷策劃所需且甲方認為必要的各類資料,以及甲方認為應告之乙方的本項目進展情況和成交客户分析數據等信息,並對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5.1.2 甲方有權對乙方遞交的策劃方案、廣告文案、平面稿進行修改、調整,或要求乙方予以修改或調整配合,乙方應積極配合完成。對於乙方遞交的工作成果,甲方認為符合要求的,應予以書面確認;對於甲方認為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修改完善直至甲方認可。

5.1.3 甲方專人負責接口工作,應尊重乙方的專業知識和能力,並給予乙方合理的作業時間。按雙方商定的計劃對乙方提交營銷策劃方案等進行審核,明確表述修改意見。甲方授權人員的簽字相當於甲方公司認可。

5.1.4 甲方總協調人為 ,該總協調人對於乙方需確認的各項內容簽字後即視為甲方確認,該總協調人如有變動,甲方須提前7天通知乙方。

5.1.5 甲方應承擔銷售道具、銷售資料的製作費用,對外導示系統和媒體的製作及發佈等推廣費用。

5.1.6 甲方將按月對乙方的服務品質進行綜合考評,考評內容包括乙方的策略把握、出品質量、工作效率、工作完成情況及人員服務態度等各方面甲方認為需要考量的因素,綜合評分低於甲方設定最低標準的,甲方有權扣付乙方月度服務費用,並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具體考評細則雙方另行協商。

5.1.7 乙方服務品質如持續不符合合同約定及不能被甲方認可,乙方應及時改進服務品質;如乙方服務品質連續兩個月達不到合同約定及不能被甲方認可,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後續服務費不再支付,但已提供的服務應在合同提前終止後20個工作日內付清費用。相關程序甲方將以書面告知函形式通知乙方。

5.1.8 因乙方服務質量、效果及進度問題,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及重大影響甲方企業及項目形象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關責任的權利。

5.2 乙方權利義務

5.2.1 乙方全權負責合同期內本項目的營銷策劃工作(詳見附件二之服務內容),乙方執行合同的內容形式為例會、現場調研、出具報告等。甲方不承擔由於工作委託而產生的超出合同約定範圍內的費用。

5.2.2 專案小組的工作人員日常支出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5.2.3 本合同執行中,乙方所有策劃方案及相關建議均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彙報。乙方創意的廣告企劃內容須經甲方指定人或總協調人確認。

5.2.4 乙方明確知道本次營銷策劃服務目的是為了促進本項目的銷售。乙方項目人員應到現場瞭解一線銷售情況,協助甲方對銷售人員進行相關培訓或會議,積極參加甲方之營銷會議,做到務實有效。

5.2.5 乙方應為甲方保守項目和營銷方案、銷售數據等商業祕密以及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其他甲方之商業信息。

5.2.6 乙方的總協調人為 。該主要負責人如有變動,乙方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5.2.7 乙方專門成立項目小組(見附件二),小組整體服務於甲方並保證小組成員的相對穩定。人員如有調整,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5.2.8 為加強服務質量,乙方對項目服務人員設立服務激勵考評制度,甲方每月1日前對乙方服務進行考評,並將考評單反饋乙方,以方便乙方能按時完成月度考評工作。

5.2.9 合作期結束後,乙方仍需完成甲方在合作期內提出的本合同服務內容以內的工作任務。

6. 違約責任:

6.1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費用,以便乙方正常展開工作,否則乙方有權在半個月後停止或推延後續工作進程。

6.2 乙方如果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策劃方案書面報告的,每逾期一天,應當支付本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七個日曆日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

6.3 乙方提供的策劃方案書面報告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的,乙方應當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無償整改直至達到甲方要求。否則甲方隨時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本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

6.4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託他人(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本合同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6.5 乙方應為甲方保守項目和營銷方案、銷售數據等商業祕密以及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其他甲方之商業信息,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披露該等信息,也不得用於與完成本協議規定的委託事項無關的任何其它目的, 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本合同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6.6 如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調整小組成員,則每人次乙方應當承擔本合同價款 %作為違約金,並且,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立即恢復原調離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本合同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6.7 在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協議有效期內為同區域內具有直接競爭性的房地產項目提供相同內容的服務,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本合同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6.8 如果本合同所明確約定的違約金和乙方的其他責任仍然無法彌補甲方為此遭受的全部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為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7. 其它約定

7.1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涉及需第三方參與的工作,甲方有權評估並選擇合作方,確定合作方後乙方須予以工作配合。涉及第三方製作的成本及費用,其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後,由甲方直接向第三方支付相關費用。

7.2 如果本合同所明確約定的違約金和乙方的其他責任仍然無法彌補甲方為此遭受的全部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為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7.3 雙方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4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件二: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件三:乙方項目小組成員名單及簡介

附件四:乙方提供服務內容

附件五:授權委託書

7.5 本合同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8. 知識產權

7.1 本項目乙方所完成之方案或確認之設計稿件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7.2 乙方確保其提供的方案或設計稿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一旦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為提出抗辯而支付的律師費、澄清事實的費用、對第三方的賠償,由乙方負責彌補甲方為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9. 通知

甲方聯繫人:

電話:

地址:

乙方聯繫人:

電話:

地址: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文件,應面呈、快遞、傳真或郵寄方式至另一方的本合同約定的地址。如郵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5個工作日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於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