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訴訟一定要請律師嗎?
一、申請訴訟一定要請律師嗎?
去法院起訴不一定必須請律師的,只需要準備起訴狀就可以了,法律法規中目前沒有明確規定必須要請律師的要求,可以自己提交起訴狀進行起訴,如果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將原告口頭陳述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如果是一些屬於法律上規定的法律援助範圍內的案件,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有專門律師免費為代理案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一章第二編中:
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律師的訴訟費什麼時候給?
一般來講律師費有兩種收費模式。
1.正常的一般為事前,也就是您與律所或者律師簽訂委託合同時候就約定好代理費或者辯護費。這個要事先繳納。
2.風險代理,當事人和律師協商一致,事前只是支付一小部分費用或者不支付費用,待案件完結後,按照標的額。或者實際司法效果,進行按比例支付律師費。比如,訴訟起訴要求被告支付一百萬欠款。風險律師代理前不收費,一直到案件結束,將這一百萬要回,風險律師最高收取一百萬的三成作為律師費,即三十萬以下!綜上,事前給付費用小!風險代理,律師與當事人風險共存,費用高!
託人選擇什麼樣的方式支付律師費可以與律師在委託合同中約定。另外在我國,律師接受律師協會的管理,對於律師收費,行業有固定的比例標準。律師需要在行業標準的範圍內收取律師費,違反者,將被視為違規並給以一定的處罰。
律師的訴訟費的支付時間一般是由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之後決定的,可以在訴前就進行支付也可以在訴中或者是結束案件之後進行支付的。同時還可以先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師費,等到案件結束了之後再支付剩下的律師費用的,這是非常靈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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