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分包合同和誰簽訂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分公司能簽訂專業分包合同嗎
分公司能簽訂專業分包合同,因為本身對於我們國家的分公司來説的話,它是具有一定的主體方面的地位的,有營業執照的分公司
分公司雖然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登記,取得了營業執照,具備了經營經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經濟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權範圍內進行,司法實踐中一般不會因為是分公司簽訂的合同而認定無效。
無營業執照的分公司
分公司在沒有領取營業執照前從事經營活動是違反公司法的規定的(公司法第29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同時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就所設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設立分公司,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因此,分公司沒有領取營業執照而從事經營,系非法經營,不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其所簽定的合同依據相關法律(《民法通則》第55條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當然是無效的。
-
建築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無效情形
建築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無效主要有三種情形:1.沒有經過發包人同意的違法分包行為。2.不具備相應資質“違法分包”。3.將工程肢解,以勞務分包的名義將工程違法“轉包”“分包”給其他企業。《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
-
輸變電線路分包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
-
市政橋樑專業分包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
-
勞務分包合同效力
勞務分包合同效力,合同效力法律專題精選律師·講解實例勞務分包合同是否有效?第7條規定勞務分包合同有效,當事人以轉包建設工程違反法律規定為由請求確認無效的,不予支持。”從這一規定可以看出勞務分包合同不屬於工程轉包,勞務分包合同合法有效:“具有勞務作業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