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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關於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如果你購買了一套房屋,可以拿着購房合同到單位財務處提取公積金,如果你沒有買房,就需要自己去提取住房公積金,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需要注意哪些問題?本站為你解答。

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一、需提供以下憑證,每年可申請提取一次。  

1、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

2、經公證的住房借款合同、償還住房貸款的存摺(在市住房公積金本部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可不提供);

3、借款銀行開具的上一年度實際還款證明(需借款銀行蓋章);

4、結婚證或户口簿(若需提取配偶的公積金),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

5、經單位初審核實後填提取表。(提取表上蓋單位公章,符合條件後退公積金回單位賬户上。)特殊情況的,在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由單位財務部門在提取審批表格欄內提出要求,由財務經辦人員簽字並按規定加蓋單位公章,可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該職工單位住房公積金受託銀行的同行本人活期儲蓄存摺賬户。

二、提取額度應符合以下規定。

當期提取不超過上年度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不含罰息),累計提取不得超過貸款本息總額,提取金額至百元整。

三、辦理流程。

1、職工憑提取憑證向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初審後填制蓋章《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持應提供材料到中心進行審核→中心審核通過後,在《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簽字蓋章;

3、持中心核准同意的《提取申請表》到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四、提示。

1、 委託他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單位集中統一辦理的,須出具經辦人身份證;房屋產權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房屋共有產權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職工個人信息有誤的,需更正後方可辦理;

3、相應表格在合肥公積金網站上下載亦可使用;

4、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償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類型的提取;

5、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個人賬户內公積金提取須在公積金貸款發放後,按償還住房貸款方式辦理提取;

6、申請公積金貸款前因符合其他規定條件需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户餘額須保留不得低於最近12個月公積金繳存額之和;

7、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職工辦理銷户提取時,需提供解除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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