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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户口必須要物業開居住證明嗎?

户口的遷入遷出在生活中是非常的常見的,是一個非常正常的行為,户口的遷入等涉及到一些居住證明的問題。那麼關於遷户口必須要物業開居住證明嗎?遷户口並不是到物業開居住證明,應該是在街道辦事處,或者是户口所在的社區辦理。

遷户口必須要物業開居住證明嗎?

一、遷户口必須要物業開居住證明嗎

物業有權不給業主開居住證明。物業服務公司只是一個公司企業,也沒有權利開居住證明,也沒有辦法證明當事人是否居住。居住證明應該在街道辦事處或者居委會開具。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註等證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二、居住證明概述

對於居住證明辦理,是需要到居住地有職權的社區或者派出所申請開具的,個人沒有出具居住證明的能力。

公民若需要使用居住證明,可以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居住證(暫住證)等資料直接到居住地所屬社區諮詢開具居住證明。

居住證明並不由個人填寫

公民在異地申請辦理業務時候,會被要求提供個人居住證明,很多人誤解居住證明是自己填寫就好,其實居住證明是需要到居住地有職權辦理居住登記和政策的機構出具的。

居住證明出具一般由居住地社區流動人口管理部門出具,若所在社區不具備居住證明出具職權則需要到所屬派出所申請辦理,相關部門都是有居住證明出具的統一格式只需要核對公民資料並由辦理人員填寫則可。

居住證明辦理只需要提交資料申請

對於居住證明的辦理,一般只需要當事人帶上當地要求的資料前往就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明了,以貴州省發佈的《峨嶺街道峨嶺村居住證明辦理》作為參考,可以瞭解到居住證明辦理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資料辦理:

1、本人户口簿原件;

2、本人身份證原件;

3、暫住證(居住證)原件與複印件。

注:若當事人在居住地沒有辦理居住登記的,在申請辦理居住證明時候則還需要提供房屋資料(房主身份證,房屋房產證等)才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明。

居住證明所含信息

居住證明,主要用於證明公民相關居住信息,因此一般包含當事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居住地址信息等,具體格式以當地居住證明出具機構為準。

因此,對於個人居住證明公民只需要帶上本人有效身份證、居住證(或暫住證)等當地需要的資料到相關部門就只可以申請了,無需本人考慮如何寫居住證明。

遷户口必須要物業開居住證明嗎?户口的遷入遷出關於居住證明的辦理和物業沒有任何的關係,物業也沒有能力證明該居住情況,居住證明的辦理應該到該當事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區進行辦理,或者是街道辦事處辦理。

標籤:物業 居住 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