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房屋租賃

公租房能再出租嗎

公租房不可以出租

公租房能再出租嗎

租住公租房將簽訂租賃合同,是完全的民事行為。如果租住家庭條件發生變化,住保部門發現後,可會同產權單位進行審核,按租賃合同直接處理。即使到法院起訴,也會得到相應支持。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標籤:出租 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