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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要注意什麼?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要注意什麼?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需要注意些什麼?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確定出租人具備處分房屋的權利,即出租人對房屋具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並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承租人入住以後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見蹤影,因此,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

3、明確房屋的使用用途。

如果承租人在承租房屋以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如住宅改為商用,導致出租人財產利益受到損失,而在合同中對此又沒有約定,出租人往往難以追回損失。

4、租賃期間的水電氣以及物業、供暖等費用的承擔方式。

水電氣以及物業、供暖等費用往往是筆不小的數目,如果雙方對此沒有明確約定,容易引起糾紛。

5、租賃房屋現有狀況的説明。

如房屋的主體結構和房屋內已有傢俱的狀況和價值等,最好對房屋內有關設備的價格作出明確約定,以免日後發生損壞時無法確定賠償數額。

6、租賃房屋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的質量問題,應由誰承擔。

一般情況下,房屋在正常使用下不會發生大問題,但如果發生質量問題,都是比較大的問題,因此,為避免萬一,雙方對此也應予以明確約定。

7、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這也是雙方應重點考慮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8、是否允許承租人對房屋進行增加改動。

如加裝空調、吊燈等,以及在租賃期滿後如何處理該些新增設備。

9、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

根據法律規定,轉租需徵得出租人同意,否則,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0、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

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