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到期甲方不退押金如何處理?
一、租賃合同到期甲方不退押金如何處理?
租賃合同到期不退押金租客先和房東協商或者直接發起訴訟。經過協商及上述種種手段,房東仍然不退還押金的,租客可以收集證據資料,到法院起訴追討。數額小的,可以諮詢律師後,自行到當地法院起訴。數額大或案情複雜的,可以直接委託專業民法典律處理,要求房東返還押金,甚至利息。
在租房時,房東為了確保房屋及屋內財產安全,要求租客交付一定押金是無可非議的事情,押金的數量雙方亦可以自行協商確定。當租賃合同期滿後,租客不想再續租的,在退房時,房東應該退還全部的押金。即便房屋及屋內財產有損的,扣除相應的押金後,仍應該退還剩餘部分的押金。如果經過協商及上述種種手段,房東仍然不退還押金的,租客可以收集證據資料,到法院起訴追討。數額小的,可以諮詢律師後,自行到當地法院起訴,數額大或案情複雜的,可以直接委託專業民法典律處理,要求房東返還押金,甚至利息。
二、房屋租賃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條款?
1、住房用途: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2、租賃期限: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
3、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4、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後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5、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6、轉租的約定:轉租行為會影響出租人的權益,一般不允許。如果允許轉租,雙方應商定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7、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現在很多房東在出租房屋的時候會和租客約定支付一個月房租為押金,這個帶有違約金的性質。如果租賃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房東應該歸還押金,否則就構成違約。對於數額較大的,租客應該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法院做出判決,或者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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