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辦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租房辦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居住證需要準備的材料是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二、辦居住證的作用是什麼?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一)義務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三)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四)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對於在外務工的這些工作人員來講,如果在當地沒有穩定的住所或沒有穩定的工作,是不能辦理居住證的。如果有穩定的工作的話,那用人單位就有義務籤勞動合同,若在當地上學要辦居住證的,需要提供住宿證明。
-
公有住房能出租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公租房不可以轉租或出租。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1、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2、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3、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4、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
-
租賃合同中哪些情形不算違約
律師解析: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條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約收回租賃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3、屋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
-
押一付一中途退房是怎麼算
律師解析:看協商結果。租户可以與房東協商解除租賃合同,協商一致退房退租;房東拒絕協商的,屬於租户單方面違約,房東可以要求扣留押金充當違約金以及要求其他違約賠償;房東存在法定違約情形或約定情節的,租户可以直接退房並不需要支付賠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
-
出租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租賃合同糾紛解決方式主要如下:1.雙方協商。自行解決雙方的矛盾;2.調解解決、通過第三人出面調解,第三人可以是房屋交易市場管理部門,也可以是租房中介;3.仲裁。合同當事人把合同糾紛交給仲裁機構,讓仲裁機構就此糾紛作出裁決;4.訴訟解決。讓當事人一方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