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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庫當住宅出租了能起訴嗎?

一、車庫當住宅出租了能起訴嗎?

車庫當住宅出租了能起訴嗎?

可以起訴,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禁止將車庫用於居住、生產、經營。

業主擅自將原本用於停放車輛的車庫用於居住的行為,已經改變了車庫的用途。此外,將車庫如果住户居住時私拉亂接水電、污水管線,操作不規範,容易產生安全隱患。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

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由於租住户在工作時間、生活習慣上與小區其他業主的差異,也極易出現污物隨意排放、噪音擾民甚至治安事件。不僅如此,租住户佔用車庫的行為,也擠佔了小區內部的配套設施。

隨着我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斷深化,房屋的所有權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公有住房逐漸轉變成個人所有。原來的公房管理者與住户之間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也逐漸演變為物業管理企業與房屋所有權人之間服務與被服務關係。

在住房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設發展過程中,物業管理這一新興行業應運而生。全國物業管理企業飛速增加。它的產生和發展,對於改善人民羣眾的生活、工作環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擴大就業起着積極的作用。也出現了一些問題,需要通過立法、完善制度加以解決。

《物業管理條例》是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的,為的是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羣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而制定的法律條例

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任何在小區之中的區域是有劃分用途的,不能夠隨便擅自更改劃分用途,尤其是用於居住。如果在車庫之中隨意地將電線或者是煤氣遷入的話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影響,其他業主可以以此為理由對該名業主進行起訴,物業也可以對業主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