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房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般購房者在交付了購房定金之後,如果後悔想要退房的話,那就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否則就會造成房屋交易的不穩定。不過實踐中也有一些可以退房的情形,如果符合了這些情況,退房相對來説就要容易一些。那究竟可以退房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可以退房的情形都有哪些
1、主動違約型。很多購房者提出退房,主要是根據《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第七條的規定。該條規定,購房者應當按合同約定及時付款,若逾期付款應承擔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定期限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違約者承擔一定比例的違約金。於是,這些購房者主動違約,遲延或者拒絕付款,造成違約事實。如此推理:既然他們違約了,開發商就應該扣除約定比例的違約金後,允許他們退房。而時下預售合同通常約定的違約金比例為1%—3%,這相對於房價下跌的比例對購房者來説是可以接受的。
2、“不可抗力”型。有一些購房者提出退房,引用了“不可抗力”這個法律概念。其理由是國家宏觀調控,銀行貸款政策與他們購房時發生了變化,他們因為購買了多套房屋而無法獲得這些房屋的貸款,因此無法履約。而銀行政策的變化,非他們主觀能夠控制,屬於“不可抗力”,因此他們沒有錯,開發商應該退房。以此類推,他們提出的“不可抗力”還有契税變化、家庭經濟困難等等。
3、“無需理由”型。這類退房者認為,因為他們購買的是期房,只要房子還沒造好,就不能辦理產權過户手續,而沒有辦出他們的小產證前,房子就是開發商的。因此,只要他們願意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就應當同意退房,根本無需任何理由。
二、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項
1、購房者違約,開發商可以選擇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權。《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第七條所規定的合同解除權的行使主體是開發商,而不是違約的購房者。因此,購房者違約後,開發商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開發商可以要求購房者退房,追究他們的違約金;當然也可以要求購房者繼續履行合同。
2、無法貸款或貸款不足並不是“不可抗力”。法律意義上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也無法預見、不能克服也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主要是指自然災害、戰爭等。而貸款問題顯然不是這樣,它有着複雜的主觀因素,比如購房者故意不提供銀行要求的收入證明的材料,當然就無法貸款了。而且,目前大部分的預售合同都有如果貸款不足,應在一定時間內以現金的形式補足的約定,這更加説明了貸款問題並不能成為一種“不可抗力”。
3、期房進行了預告登記就是一種“準物權”。根據上海目前的房地產登記條例,預售合同簽訂後,雙方應當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預告登記手續。這時,購房者就擁有了這套房地產的“準物權”,某種意義上説,這套房子已經不是開發商的了。因此,任何一方要退房,都要雙方前往交易中心辦理“撤銷登記”,並不是想退就退這麼簡單的。
就可以退房的情形來看,大致可以分為三種類型,即無需理由型、不可抗力型以及主動違約型。其中在主動違約的情況下退房的,雖然可以退掉房屋,但此時也會給自己造成不小的損失,支付給付的購房定金,對方就是不會再退還了。
-
婚後購房合同一個人的名字房產證能加嗎?
律師解析:購房合同是一個人的名字辦房產證的時候是可以再加一個名字的,但需先領取房產證後,再憑結婚證加名處理。具體詢問當地房產管理部門。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夫妻婚後購買的房產,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現在想把對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份身證...
-
一房二賣的法律後果及解決原則有哪些情節
律師解析:有一房二賣情形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其解決方式為,在合同都具有效力的情節下,辦理了房屋過户手續的,就有此房...
-
施工造成房子裂縫應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房子讓施工方震裂的可以找開發商,可以先對房子損壞程度進行評估,在由開發商負責賠償應該先與施工方進行協商,並且要求施工方進行修補賠償。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到法院採取訴訟的方式維權。民法典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法律...
-
如果房貸還不起了如何辦
律師解析:1.如果只是短期的資金週轉不過來,可以去找親戚朋友借一下,等走出困境之後將錢還給他們。2.要是資金問題比較嚴重,需要半年或者以上才能解決,可以向銀行申請延期3.房子轉讓或出售,來償還銀行剩餘房貸的本金及利息。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