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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本人不去別人可以代辦嗎?

買房本人不去別人可以代辦嗎?
律師解析:如果夫妻雙方買房,一方不能到場的話,無法到場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出具一份授權委託書,授權書內容即是委託代為簽訂購房合同。這樣,到場一方便可憑授權書代未到場一方在購房合同上簽字了,其簽字的效力與本人到場簽字的效力是一樣的。當然,如果雙方都無法到場的話,可以共同委託其他人代為辦理購房的相關事宜,代理人的行為法律效力直接作用於委託人。
另外,如果是辦理銀行貸款手續或者房管部門的過户登記手續時一方無法到場的話,根據銀行及房屋管理部門的要求,授權書還需要公證機構進行公證,而僅僅是簽訂購房合同的話,則沒有要求必須經過公證程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