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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縣律師收費標準

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太和縣律師收費標準

一、按標的收費

(一)代理一審民事訴訟

1.不涉及財產關係或爭議標的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

2.涉及10萬元以上財產關係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費外,另按爭議標的大小,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上—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4-6%

50萬元以上—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3-5%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2-4%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1-3%

1000萬元以上1-2%

(二)代理民事二審、重審和再審案件的,執行一審收費標準;但代理一審後再代理二審、或代理二審後再代理重審、或代理一審、二審後再代理再審的,按一審標準酌減收費。

二、計時收費

律師辦理上述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計時收費,具體標準:

(一)每小時60—1200元,不足1小時超過30分鐘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不收費。

(二)計算工作時間按照一名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時間確定,辦理法律事務需要兩名及其以上律師的,應當分別計算每名律師的工作時間,相加後確定。

(三)計算工作時間以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實際工作時間為準,具體如何計算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在辦理法律事務時,花費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個城市內)的時間,以一半計時。

三、風險代理收費

律師實行風險代理,應當在委託代理合同或收費合同約定的標的額30%內收費,具體收費比例和收費數額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四、其它規定

(一)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代理仲裁、代理案件執行和申訴(指代理提起再審前的申訴活動)、解答法律諮詢、代寫法律事務文書、辦理專項法律事務以及其它非訴訟法律事務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數額和方式,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二)規定中的收費標準,已委託人聘請一名律師為準,委託人聘請兩名及其兩名以上律師的,律師事務所可以按聘請律師的人數分別計件或計時收費。

(三)律師辦理疑難複雜、耗時較多、影響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包括二審、重審、再審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託人協商增加收費數額,但最高不得超過本收費標準規定上限的5倍。

(四)辦理涉外或涉港、澳、台法律事務,由律師事務所參照外國或港、澳、台地區律師事務所駐我國代表機構辦理同類法律事務的收費標準收費。

(五)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師事務所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費用。對於失業人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户”和重點優撫對象、殘疾人員等不符合法律援助對象的委託人和因公受損害請求賠償的(責任事故除外),或請求贍養、扶養、撫養費的,或請求勞動保險金、勞動賠償金、撫卹金、救濟金等生活確有困難,難以承擔律師服務費的委託人,律師事務所可以酌情減收或免收律師服務費。

(六)國務院和省確定的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執行上述標準確有困難的,可以與委託人協商酌情下浮。

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一、計件收費

(一)代理一審刑事訴訟案件

1.刑事訴訟案件分階段收費

(1)偵查階段1200-8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1200-8000元/件

(3)審判階段1200-15000元/件

2.擔任刑事自訴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參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的標準收費。

(二)代理刑事二審、重審和再審案件、刑事死刑複核案件的,執行一審收費標準;但代理一審後再代理二審、或代理二審後再代理重審、或代理一審、二審後再代理再審的,按一審標準酌減收費。

二、計時收費

律師辦理上述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計時收費,具體標準:

(一)每小時60—1200元,不足1小時超過30分鐘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不收費。

(二)計算工作時間按照一名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時間確定,辦理法律事務需要兩名及其以上律師的,應當分別計算每名律師的工作時間,相加後確定。

(三)計算工作時間以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實際工作時間為準,具體如何計算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在辦理法律事務時,花費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個城市內)的時間,以一半計時。

三、其它規定

(一)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代理仲裁、代理案件執行和申訴(指代理提起再審前的申訴活動)、解答法律諮詢、代寫法律事務文書、辦理專項法律事務以及其它非訴訟法律事務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數額和方式,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二)規定中的收費標準,已委託人聘請一名律師為準,委託人聘請兩名及其兩名以上律師的,律師事務所可以按聘請律師的人數分別計件或計時收費。

(三)律師辦理疑難複雜、耗時較多、影響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包括二審、重審、再審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託人協商增加收費數額,但最高不得超過本收費標準規定上限的5倍。

(四)辦理涉外或涉港、澳、台法律事務,由律師事務所參照外國或港、澳、台地區律師事務所駐我國代表機構辦理同類法律事務的收費標準收費。

(五)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師事務所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費用。對於失業人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户”和重點優撫對象、殘疾人員等不符合法律援助對象的委託人和因公受損害請求賠償的(責任事故除外),或請求贍養、扶養、撫養費的,或請求勞動保險金、勞動賠償金、撫卹金、救濟金等生活確有困難,難以承擔律師服務費的委託人,律師事務所可以酌情減收或免收律師服務費。

(六)國務院和省確定的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執行上述標準確有困難的,可以與委託人協商酌情下浮。

行政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一、計件收費

(一)代理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係或爭議標的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

2.涉及10萬元以上財產關係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費外,另按爭議標的大小,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上—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4-6%

50萬元以上—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3-5%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2-4%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1-3%

1000萬元以上1-2%

(二)代理行政二審、重審和再審案件的,執行一審收費標準;但代理一審後再代理二審、或代理二審後再代理重審、或代理一審、二審後再代理再審的,按一審標準酌減收費。

二、計時收費

律師辦理上述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計時收費,具體標準:

(一)每小時60—1200元,不足1小時超過30分鐘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不收費。

(二)計算工作時間按照一名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時間確定,辦理法律事務需要兩名及其以上律師的,應當分別計算每名律師的工作時間,相加後確定。

(三)計算工作時間以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實際工作時間為準,具體如何計算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在辦理法律事務時,花費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個城市內)的時間,以一半計時。

三、其他收費規定

(一)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代理仲裁、代理案件執行和申訴(指代理提起再審前的申訴活動)、解答法律諮詢、代寫法律事務文書、辦理專項法律事務以及其它非訴訟法律事務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數額和方式,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二)規定中的收費標準,已委託人聘請一名律師為準,委託人聘請兩名及其兩名以上律師的,律師事務所可以按聘請律師的人數分別計件或計時收費。

(三)律師辦理疑難複雜、耗時較多、影響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包括二審、重審、再審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託人協商增加收費數額,但最高不得超過本收費標準規定上限的5倍。

(四)辦理涉外或涉港、澳、台法律事務,由律師事務所參照外國或港、澳、台地區律師事務所駐我國代表機構辦理同類法律事務的收費標準收費。

(五)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師事務所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費用。對於失業人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户”和重點優撫對象、殘疾人員等不符合法律援助對象的委託人和因公受損害請求賠償的(責任事故除外),或請求贍養、扶養、撫養費的,或請求勞動保險金、勞動賠償金、撫卹金、救濟金等生活確有困難,難以承擔律師服務費的委託人,律師事務所可以酌情減收或免收律師服務費。

(六)國務院和省確定的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執行上述標準確有困難的,可以與委託人協商酌情下浮。

計時收費標準

律師辦理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計時收費,具體標準:

(一)每小時60—1200元,不足1小時超過30分鐘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不收費。

(二)計算工作時間按照一名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時間確定,辦理法律事務需要兩名及其以上律師的,應當分別計算每名律師的工作時間,相加後確定。

(三)計算工作時間以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實際工作時間為準,具體如何計算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在辦理法律事務時,花費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個城市內)的時間,以一半計時。

計件收費標準

民事案件與行政案件

(一)代理一審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不涉及財產關係或爭議標的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

(二)代理民事二審、重審和再審案件的,執行一審收費標準;但代理一審後再代理二審、或代理二審後再代理重審、或代理一審、二審後再代理再審的,按一審標準酌減收費。

刑事案件

(一)代理一審刑事訴訟案件

1.刑事訴訟案件分階段收費

(1)偵查階段1200-8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1200-8000元/件

(3)審判階段1200-15000元/件

2.擔任刑事自訴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參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的標準收費。

(二)代理刑事二審、重審和再審案件、刑事死刑複核案件的,執行一審收費標準;但代理一審後再代理二審、或代理二審後再代理重審、或代理一審、二審後再代理再審的,按一審標準酌減收

費。

三、行政案件

(一)代理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不涉及財產關係或爭議標的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

(二)代理行政二審、重審和再審案件的,執行一審收費標準;但代理一審後再代理二審、或代理二審後再代理重審、或代理一審、二審後再代理再審的,按一審標準酌減收費。

按標的收費標準

民事案件

(一)代理一審民事訴訟涉及10萬元以上財產關係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費外,另按爭議標的大小,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上—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4-6%

50萬元以上—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3-5%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2-4%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1-3%

1000萬元以上1-2%

(二)代理民事二審、重審和再審案件的,執行一審收費標準;但代理一審後再代理二審、或代理二審後再代理重審、或代理一審、二審後再代理再審的,按一審標準酌減收費。

行政案件

(一)涉及10萬元以上財產關係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費外,另按爭議標的大小,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上—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4-6%

50萬元以上—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3-5%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2-4%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1-3%

1000萬元以上1-2%

(二)代理行政二審、重審和再審案件的,執行一審收費標準;但代理一審後再代理二審、或代理二審後再代理重審、或代理一審、二審後再代理再審的,按一審標準酌減收費。

風險代理收費標準

律師實行風險代理,應當在委託代理合同或收費合同約定的標的額30%內收費,具體收費比例和收費數額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律師費與訴訟費的區別

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律師費即律師代理費,是指律師為委託人代理法律事務應當收取的報酬。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採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風險代理收費等方式。

律師收費的特點:

一、律師應當以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統一收案收費,不得私下收取律師費。

二、律師費不同於辦案經費,律師為處理受託事務支出的必要費用仍須委託人承擔。比如交通費、住宿費、司法鑑定費等。

三、律師費不同於訴訟費,律師費是基於委託關係產生的民事代理費用,訴訟費是基於向法院提起訴訟產生的強制性費。律師費是可協商的,訴訟費是不可協商的。

各地區的律師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

哪些案件不能風險代理

1.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羣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2.律師辦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繼承案件;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卹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4)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律師費由誰承擔

一般情況下由自己承擔,還可由法院判決敗訴方支付(有相關約定的及相關法律規定的)。

由法院判定敗訴方支付的條件是:

1.當事人已經對律師費問題做出明確約定,即當事人在合同中對此做明確約定,且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形,法院應當確認這種約定的法律效力;

2.律師費已經實際發生。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當事人與律師約定在訴訟或執行程序後根據訴訟或執行結果支付律師費,則法院在訴訟過程中將認定律師費尚未實際發生;

3.律師費支付標準合理。如果當事人支付的律師費超過合理範疇,將會不適當地增加對方的財務負擔,有關訴訟請求也將難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訴訟費由誰承擔

訴訟費用分為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這兩種訴訟費用的負擔不盡相同,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由人民法院根據他們各自對訴訟標的利害關係,決定各自應負擔的金額。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第一審人民法院的裁判作了改變的,除了應當明確當事人對第二審訴訟費用的負擔外,還應當相應地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案件,無論上訴人是一審中的勝訴方還是敗訴方,上訴案件的受理費均由上訴人負擔,雙方都提出上訴的,由雙方分擔。

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其他訴訟費用,一般由要求進行該項訴訟行為的人負擔。例如,鑑定費以及鑑定人在人民法院決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等由要求進行鑑定的當事人負擔。

律師費由律師事務所收取

在委託案件時,應該與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簽訂律師收費合同或者在委託代理合同中載明收費條款。

收費合同或收費條款應當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數額、付款和結算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律師費相應的也應該交給律師事務,律師事務所會出具合法票據!

收費時一定要索取發票

根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八條,律師事務所向委託人收取律師服務費,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合法票據。

警惕律師收費低於收費標準

律師收費時低於相關收費標準時,就需要警惕了,律師提供的是專業服務,服務的成本就是律師付出的時間、精力。律師在收費時會考慮案件的難度以及自己的實力、將付出的時間和精力,然後確定收費數額。律師收費過低,其後在服務時必然降低自己的時間、精力成本支出,而這些當事人未必能看得出來,吃虧的還是當事人自己。

律師會根據哪些情況來收費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需要的律師人數與律師的個人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6)辦理案件所需支付的其他必要成本輸出

警惕假律師

1.不會主動承認自己不是律師,更不會去向你解釋其中的區別。

2.為達到騙人錢財的目的,常常在法庭上處處作秀,裝腔作勢地糾纏於一些細枝末節。

3.一般業務知識有限,很喜歡炫耀自己與執法機關之間的關係。

4.往往把一些勝算不大,甚至根本沒有必要打下去的官司説得非常簡單,鼓勵當事人進行訴訟,從而收取代理費。

5.經常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出庭代理訴訟,或借用別的律師名義與其一起出庭代理訴訟。

6.不籤委託代理合同,收費打白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