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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協議離婚有哪些條件?

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需要一些重要的文書,協議離婚中是離婚協議書,而在訴訟離婚當中則是離婚起訴書。那麼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的簽訂事項上面需要重點注意什麼呢?

夫妻協議離婚有哪些條件?

北京離婚律師分析: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簽訂的離婚協議需滿足以下條件:

1、必須雙方自願。採取威脅、逼迫所籤的協議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2、離婚協議書應當有夫妻雙方親自簽字,不能由其他人代替簽字;

3、離婚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協議中約定離婚後一方不得再跟別的異性登記結婚,這一內容違法了《民法典》的規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無效內容。

4、不得損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夫妻在離婚時,約定孩子跟隨女方在一起生活,而男方放棄撫養權不支付撫養費,這一約定嚴重損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離婚後,子女依然可以向男方要求給付撫養費;

5、夫妻對婚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如協議中約定所有的債務由男方一人償還,實際上男方無力償還債務,這一約定存在夫妻雙方為了逃避債務假離婚,嚴重惡意損害債權人合法利益的風險;

6、夫妻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簽署離婚協議後,離婚協議對雙方都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經過法院受理判決後,一方仍不執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離婚協議在內容上也是有嚴格要求的,違背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內容都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離婚律師整理了以下幾點離婚協議應當包含的內容,供大家作參考:

離婚協議必備內容有以下幾點:

1、夫妻雙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等;

2、表明雙方自願離婚的真實意思表示;

3、寫明離婚後孩子撫養問題;離婚後在內的撫養問題是離婚糾紛中最常見的,離婚協議中必須要明確孩子跟誰生活,撫養費數額是多少,以及撫養費的支付方式等;

4、理清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如房子、汽車,以及日常用的電器等,可以列一份詳細清單附在離婚協議後面;

5雙方確認除上述列明的財產外,沒有其他財產,如果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自動放棄該權利。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6、違約責任,如果一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義務,要支付一定數額的賠償。

以上內容就是,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簽訂離婚協議必須滿足的條件和離婚協議包含的內容,如果您有離婚協議方面的疑問,您可以到諮詢專業的離婚律師,幫助您籤一份合法有效的離婚協議,最大限度的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標籤:夫妻 離婚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