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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後男方提分手,彩禮該退嗎?

近幾年來,因彩禮發生爭執的案件屢見不鮮。前段時間就有這麼一對小情侶分手後因女方不退還彩禮鬧上法庭。

訂婚後男方提分手,彩禮該退嗎?

20213月,吉林長春的小昊與文婷相識,不久兩人墜入愛河並訂婚。按照當地風俗,小昊給付文婷彩禮4.6萬元,隨後兩人開始同居生活。但因雙方性格不合時常激烈爭吵導致分手,小昊要求文婷返還彩禮錢,遭到拒絕。經親友多次協調未果,小昊訴至長春市榆樹市人民法院請求依法判決。

  那麼關於此類案件,怎樣處理才比較合理呢?北京離婚律師為你進行詳細説明。

  彩禮實質上是為達成結婚目的的贈與,在婚約不成立時,彩禮的贈與行為也就不復存在,所以贈與方有權要回彩禮。民法典中明確規定以下三種情形,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但不同居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學習困難。

  如果沒有領取結婚證,無論同居多少年,彩禮都必須退還,並且是全額退款。所以對於女方想要不退還彩禮,必須與男方領取結婚證,並在結合在一起進行生活,而法院在審理退還彩禮問題,也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一、雙方已經存在夫妻之實,也舉辦了婚禮,但是就是沒有領取結婚證。男方支付了彩禮,之後二人因為矛盾分手,這種情況下,女方是需要全額返還彩禮的。

  二、雙方已經領取結婚證,但是沒有辦婚禮,之後二人離婚,男方要求返還彩禮。這種情況女方是不需要將彩禮返還。

  三、男女雙方領取了結婚證,男方支付了女方彩禮,但是雙方卻沒有在一起生活。這種情況下,女方也需要全部返還。

  四、男女雙方領取了結婚證,並且在一起生活了一年,男方婚前支付了彩禮。但是經過證實,男方的家庭非常的困難,這種情況下,女方在離婚時需要全額或者部分返還彩禮。

  五、男女雙方領取結婚證,婚後實際同居了幾天,但是因為矛盾離婚。男方婚前支付了彩禮,這種情況下,女方需要部分返還彩禮。

  總而言之,彩禮糾紛中是否領取結婚證以及男方家庭情況是一個決定性因素。

  此外,北京離婚律師提醒大家: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婚姻非兒戲,人生大事,大家還是要謹慎為之,同時我們要積極推進移風易俗,倡導正確婚戀觀,引導社會良好風尚,幸福小家庭,和諧全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