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常識

夫妻離婚,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的房產怎樣分割?

夫妻離婚,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的房產怎樣分割?

案例:

夫妻離婚,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的房產怎樣分割?

       2007年風和日麗的一天小方(女)與小胡(男)步入婚姻的殿堂小方在婚前以支付首付12.28萬貸款18萬買下了兩人的婚房房產證上只寫了小方的名字婚後兩人又有了愛情的結晶聽起來日子簡單又美好,但他們還是沒逃出一句詛咒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兩人因生活習慣不同最終選擇分開那麼感情沒了,各自離開財產和孩子怎麼分離呢?

小方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且孩子由自己撫養。

小衚衕意小方的請求但要求婚房歸他所有可以補償小方3萬元。

這下小方可不同意了首付是自個兒付的婚後的部分房貸也是自個兒還的房產證上也是自己的名字怎麼只3萬就要拿走房子了?????

法院會怎麼判呢?

經過法庭調查 查明事實如下:小方當時在銀行的貸款借款期從2006年12月15日至2015年4月29日需還貸本息共計225419.554元(本金180000元,利息45419元)婚後 雙方共同還貸本息203360.55元案件審理過程
兩人一致同意房產按現值58萬元的價格進行分割
法院最終判決↓
准許小方與小胡離婚
婚生子由小方撫養綜合購買時的總房價及首付款與按揭貸款情況雙方對房屋現價的一致意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償還貸款本息總額雙方的感情狀況等因素房產歸小胡所有小胡應於判決生效十日內向小方支付房產分割賠償款410640元小方應於判決生效十日內配合小胡辦理房產過户手續

但是這錢是怎麼算出來的呢?像文中的案例那樣
婚前一方出資支付首付款按揭貸款購置並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
在婚姻結束時該如何分割呢?

有幾個重要的公式:

首先,確認幾個數值a=首付款金額b=按揭貸款金額c=貸款利息d=離婚時房產價值(可由雙方協商確認,或由專業機構評估定價)e=夫妻共同還貸本息金額(可在貸款銀行中查詢記錄)


第二,計算夫妻共同還貸部分佔房價款的比例yy=e÷(a+b+c)


第三,計算找補金額z若房屋歸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則z=d×y÷2若房屋歸非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則z=d-d×y÷2以上述案例為例,具體結果如下:


a=首付款金額=122800元b=按揭貸款金額=180000元c=貸款利息=45419元d=離婚時房產價值=580000元e=夫妻共同還貸本息金額=203360.55元y=e÷(a+b+c)=203360.55÷(122800+180000+45419)=58.4%


若房產歸小方所有,則小方找補小胡的數額為:z=d×y÷2=580000×58.4%÷2=169360元;


若房產歸小胡所有,則小胡找補小方的數額為:z=d-d×y÷2=580000-580000×58.4%÷2=410640元

延伸閲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