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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已受理但未實施的後果

法律3.22W
專利已受理但未實施的後果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台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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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後果有哪些

後果:非獨佔性、不可轉讓性和有償性。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出未能以合理條件與專利權人簽訂實施許可合同的證明。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應當及時通知專利權人,並予以登記和公告。給予實施強制許可決定,應當根據強制許可的理由規定實施的範圍和時間。強制許可的理由消除並不再發生時,專利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專利權人的請求,經審查後作出終止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不享有獨佔的實施權,並且無權允許他人實施。專利權人對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不服的,專利權人和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對關於實施強制許可的使用費的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