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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可否參與工傷死亡賠償金的分配中

法律1.54W
兄妹可否參與工傷死亡賠償金的分配中
兄妹可否參與工傷死亡賠償金分配
1、如果兄妹之間存在供養關係,比如妹妹受到兄長的撫養,則妹妹可以參與兄長的工傷死亡賠償金的分配。但如果不是受撫養的,或者兄長還有其他的更近的親屬,例如配偶、子女等,則一般不可以分配死亡賠償金。
2、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