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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看守所送到監獄多久能探監,需要開什麼證件嗎

法律1.42W
從看守所送到監獄多久能探監,需要開什麼證件嗎
從看守所送到監獄多久能探監,需要開什麼證件
一、一般法院做出判決後7日以內會送交執行機關執行,也就是説7日內犯人會送到監獄服刑,到監獄後就可以依照監獄的探視規定申請探視,一般監獄的探視時間是固定的,詳細時間安排需要諮詢服刑監獄。
二、具體的探監時間規定及需要材料,可進行探監的人員。
罪犯在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需要會見的罪犯,在每月發信時提出會見的要求,中隊幹警隨信寄發《會見通知書》,會見對象按照規定的日期前來監獄會見。罪犯會見的對象原則上指罪犯的近親屬和監護人。近親屬是指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會見對象必須攜帶身份證及其它能證明自己與罪犯關係的有效證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證明、單位介紹信等),並經過監獄負責會見的幹警審查後方可會見。其他親屬或他人,監獄認為對罪犯改造有幫助,經監獄批准,也可會見。會見對象必須攜帶身份證及其它能證明自己與罪犯關係的有效證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證明、單位介紹信等),並經過監獄負責會見的幹警審查後方可會見。其他親屬或他人,監獄認為對罪犯改造有幫助,經監獄批准,也可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