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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是股東選出來的嗎

法律1.61W
董事會是股東選出來的嗎

公司經營的過程中,因為註冊資金、股東權利、公司人格獨立、股東責任等方面的原因,都有可能產生公司糾紛!公司糾紛是指公司及公司相關主體之間發生的,以公司法規定的權利義務為內容的民事糾紛。有的糾紛發生之後,當事人針鋒相對,最後搞得不歡而散。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儘量在律師的幫助下或在相關部門的調解下,找到合適的方式來坦誠、友好的解決紛爭。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公司董事會是做什麼的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債券的方案。
7、制訂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
法律依據《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