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離婚訴訟前約定財產分割

法律4.98K
離婚訴訟前約定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訴訟

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基本原則


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利。


2、歸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時,屬於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歸當事人自己所有,對方不得要求分割。


綜上所述,如果離婚是採取訴訟離婚的,對於起訴費用都有一個明確的規定。一般是在三百元以內,但是如果離婚財產分割部分超過二十萬元的需要另外收取費用。所以,對於財產的分配,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一般情況下協商不成的通常都會選擇訴訟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