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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收監有誰收監

法律1.29W
假釋收監有誰收監
假釋應該遵守哪些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監督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監督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監督機關批准。


被假釋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減刑,其假釋考驗期也不能縮短。


罪犯減刑後又假釋的間隔時間,一般為一年;對一次減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後,又適用假釋的,其間隔時間不得少於二年。


對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減刑、假釋,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時間,應當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予以監督,如果沒有刑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並公開予以宣告。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假釋,依照刑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撤銷假釋,收監執行未執行完畢的刑罰。


嚴格來講,只有當無期徒刑被減刑為有期徒刑之後,才會有機會被假釋,而此時無期徒刑假釋考驗期其實也就是減為有期徒刑後剩餘的刑期。要是在考驗期內,違反相關的規定或者再次實施犯罪行為的話,那麼就會撤銷假釋,執行剩餘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