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月經濟補償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與經濟補償金
所謂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未依照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而應當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替提前30日通知的法定義務的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對沒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需要額外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
為了防止“代通知金”的濫用,法律限定以下情形為適用範圍: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違約時,勞動者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服務期較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間的勞動報酬。
2、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3、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勞動仲裁是發生勞動糾紛的時候,解決糾紛的一種十分高效快捷的方式,代通知金的在申請,在勞動仲裁中是可以允許申請的,但是如果在勞動仲裁中,已經申請了經濟補償金的話,那麼在想要申請代通知金的話,仲裁機構是不會支持的。
-
挪用資金後歸還能免責嗎
挪用資金後歸還能免責嗎1、如果挪用單位資金未超過三個月歸還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但如果挪用的資金用於非法活動的,要承擔刑事責任。挪用資金是否構成犯罪,要考慮到幾個方面的因素:挪用的時間、用途、金額、是否歸還。如果已構成犯罪,雖歸還但司法機關仍...
-
在小區挪車時造成他人車輛輕微剮蹭並溜走的法律後果
在小區挪車時造成他人車輛輕微剮蹭並溜走的法律後果1、挪車時發生輕微剮蹭並偷偷溜走的,屬於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責任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2、另外,逃逸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交通肇事罪的從重...
-
可以在外地做婚檢嗎
做司法鑑定dna在外地做可以嗎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是在具備法醫物證鑑定資質的機構做的司法鑑定報告,在外地做結果一樣有效,因為司法鑑定da的結果都是全國通用的。所以,在找鑑定機構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該鑑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在現實生活中,司法鑑定da的應用非常...
-
挪用公款罪的起刑點
挪用公款罪起刑點為多少年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挪用公款數額巨大,或者數額雖未達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惡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嚴重影響生產、經營,造成嚴重損失等情形)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挪用公款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