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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加超載怎麼處罰

法律2.76W
酒駕加超載怎麼處罰
酒駕加肇事逃逸怎麼處罰

酒駕加肇事逃逸處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原來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條例規定;


1、肇事後逃逸的,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2、吊銷駕駛證,兩年內不準申領駕駛證;


3、因逃逸緻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據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況下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處罰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關於酒後駕車的最新解釋是: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重大交通事故是前提,構成犯罪是統稱。這是刑法修訂後給予執法者自由裁量的重要改變。這裏沒有講“肇事”,就是將酒後、醉駕從交通肇事罪中否認出來,排除了“交通肇事過失犯罪”。所謂構成犯罪是以行為人主觀構成和客觀結果論的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