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離婚後撫養權要怎樣變更

法律2.4W
離婚後撫養權要怎樣變更
離婚後撫養權要怎樣變更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變更,父母雙方是可以先行協商,通過簽訂協議書,來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但是如果協議不成的,想變更孩子撫養權一方可以起訴至法院,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是否變更。
具體來説,可以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情形有:
① 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②子女的撫養權判給一方,但子女實際上跟另一方共同生活的;
③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④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⑤ 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離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關係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長,因此父母在對子女撫養權的問題上一定要謹慎處理,如果雙方不能就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協商一致的,可以選擇向法院提起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訴訟請求,但需要起訴人提供相應地證據以證明自己有能力撫養孩子。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十六條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變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