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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和失業補助金的區別有哪些

法律1.76W
失業保險和失業補助金的區別有哪些
失業保險和失業補助金的區別有哪些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失業保險和失業補助金的有本質的不同、針對人羣的不同及享受待遇的不同。
1、本質不同:
失業保險金是根據企業或事業單位用人時候繳納的失業保險;而一次性生活補助,主要指農民合同制職工連續工作滿一年,其用人單位已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經辦機構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
2、針對人羣不同:
失業保險金是針對企業或事業單位人羣,而而一次性事業生活補助是針對農村户口來城市打工的農民工。
3、享受待遇不同:
失業保險金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員工失業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而一次性生活補助是用人單位每個月給該農民職工繳納工資的百分之二,等到該農民職工失業的話,可以一次性拿回單位按月繳納的這半分之二。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法》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