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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大合同法小抄

法律3.12W
電大合同法小抄
電大合同法簡述行紀合同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行紀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徵:1、行紀合同屬於雙務、有償合同。在行紀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具有對價性:行紀人負有為委託人辦理買賣或者其他商業上交易的義務;而委託人負有支付報酬的義務。2、行紀合同是諾成合同。行紀合同只需行紀人與委託人達成合意即可成立,而無需以物的交付為其成立要件。3、行紀合同是不要式合同。行紀合同可以以書面、口頭以及其他約定的方式訂立,無需以特定方式訂立。4、行紀合同的標的是行紀人為委託人進行貿易活動,通常表現為為委託人買入或賣出特定物品或財產權利。一般的民事活動以及不涉及商事交易的活動,不屬於貿易活動。5、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行紀人為了委託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交易活動,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不能對委託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委託人不直接就行紀人對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由行紀人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