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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重傷害如何量刑

法律2.49W
二級重傷害如何量刑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二級量刑怎麼量刑?
在故意傷害罪當中是根據犯罪情節等因素對行為人量刑處罰的,而這其中主要是分為了輕傷、重傷以及死亡,也就是説即使造成的是重傷二級,那麼也是按照重傷的標準對行為人進行處罰的,故意傷害致人重傷二級量刑可根據以下標準量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的,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6級殘疾的,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重處、輕處特別規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處: 傷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傷情的基礎上,每增加輕傷1人,按照所增傷情的輕重程度,確定遞增幅度,輕度的,刑期增加三個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個月;每增加重傷未達殘疾標準或接近輕傷標準1人,刑期增加十個月;每增加重傷1人,致10級殘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持刀等管制刀具傷害他人的,從重10%。 在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中故意傷害他人的,從重10%。 傷害對象為70歲以上的老人、14歲以下的兒童、殘疾人、懷孕婦女的,從重5%。 因為鄰里糾紛、婚姻糾紛等民間矛盾引發的故意傷害,從輕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