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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商品房合同不想買

法律2.45W
簽了商品房合同不想買
買房子簽了合同不想買了怎麼辦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也就是説,如果簽訂房產合同後不想買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麼購房者就必須承擔違約責任。那麼,簽訂房產合同後不想買了承擔哪些違約責任?房產違約怎麼賠償?


按照法律規定,房產合同可以對違約責任作出約定。因此,如果房產合同中對相應的違約責任作出了規定,比如支付違約金、定金罰則等,那麼購房者就必須按照房產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購房者拒絕按照房產合同承擔違約責任,那麼開發商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可能會予以強制執行。


如果房產合同沒有對違約責任作出約定。那麼在開發商起訴以後,法院會根據法律的規定,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要求購房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