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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車突然剎車造成的追尾誰的責任

法律1.73W
前面車突然剎車造成的追尾誰的責任
前面車突然剎車造成的追尾誰的責任
車輛發生追尾事故,是由後車負責賠償,原因是兩輛車之間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在日常行車當中,一定要保持車輛行車距離,避免出現意外或緊急剎車的時候,由於速度的原因停不住車。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於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於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