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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增加監護人

法律2.1W
不動產增加監護人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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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增加監護人名字可以嗎

不動產可以增加監護人姓名,因為被監護人未成年,無民事行為能力,所以只要孩子的共同監護人同意,就可以在不動產證上增加其他監護人的名字。

但監護人應保護未成年人財產權利,不得做侵害未成年人權利的行為。

有以下幾種增加姓名的方式:贈與、買賣、析產。 監護人(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只能為了被監護人(你的孩子)的利益處分他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