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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撤銷3年不使用流程和時間

法律1.14W
商標撤銷3年不使用流程和時間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用户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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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撤銷三年不使用和無效宣告的區別是什麼

很多人不明白商標撤銷和商標註銷的區別,其實兩者的區別是很大的。商標撤銷,是指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商標註銷,是商標註冊人申請註銷其註冊商標或者註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註冊,經商標局核准註銷的,該註冊商標專用權或者該註冊商標專用權在該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標局收到其註銷申請之日終止。申請註銷註冊商標無需繳納規費。

商標撤銷是指國家商標局對違反商標法及有關規定的行為作出決定或裁定,使原註冊商標專用權歸於消滅的程序。商標撤銷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1.使用不當撤銷,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違反合理使用註冊的義務,而其註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撤銷的情形。2.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商標局依申請撤銷。3.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商標局依申請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