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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應如何進行申請

法律2.15W
專利應如何進行申請
專利應如何進行申請
1、當事人提交申請書及其他相關材料。
2、受理機關對符合要求的,進行初步審核,並且在十八個月內,即行公佈。
3、自申請日起三年內,發明專利申請通過實質審查的,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説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佈。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佈其申請。
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第三十九條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標籤:專利 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