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金融租賃可否設立分公司

法律5.04K
金融租賃可否設立分公司
金融租賃公司範圍

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金融租賃公司可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融資租賃業務;


(二)吸收股東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


(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四)向商業銀行轉讓應收租賃款;


(五)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


(六)同業拆借;


(七)向金融機構借款;


(八)境外外匯借款;


(九)租賃物品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


(十)經濟諮詢;


(十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成立條件需要滿足在上文提到的八項才可以成立,有需要的可以具體瞭解一下。金融租賃公司是一種新型的業務模式,金融租賃行業同時也具有多功能,在金融業的發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時金融租賃在融資的過程中也具有一定的風險,大家需要注意一下。